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监事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(以下简称“《公司法》”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(以下简称“《证券法》”)、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《管理办法》”)、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(试行)》、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——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》(以下简称“《监管指引第3号》”)等法律、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《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(以下简称“《公司章程》”)的有关规定,对公司《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(草案)》(以下简称“《激励计划》”),发表了核查意见。
详细公告如下: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(草案)的核查意见